傅思滢,女,学号:22406030130,电子信息学院2022级人工智能1班学生,无故旷课,并多次夜不归寝(5月14日、5月15日)。
自本学期开学以来,傅思滢放松对自己的要求,不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,无故旷课,并多次夜不归寝。严重影响了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管理工作。为严明校纪,根据《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违纪处理条例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和《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公寓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,学院经研究决定,给予傅思滢警告处分。
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,可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,向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。
电子信息学院
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